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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啦!
县公安局决定在中心城区
实行125CC以上排量摩托车
禁止通行措施
摩友们~
请仔细瞧瞧
以下事项通告哟!
始兴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区摩托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
为加强我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,县公安局决定在中心城区实行125CC以上排量摩托车禁止通行措施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通行车型。发动机排量在125CC(不含本数)以上的摩托车。
二、禁止通行区域、时间。北门路日本电产路口、黄花园路、黄花园东路、体育路(不含)以西,永安大道(不含)以南,丹凤路(不含)以东,城南河南路天元桥路口至金润大桥路口(不含)以北的中心城区范围。包括迎宾大道(超前酒店—和居乐)、红旗东路(东郊雅和城—卫健局)、红旗中路、红旗西路、兴平路(环形岛—梧桐香岸)、北门路(日本电产路口—环形岛)、解放路、公教路、南门路、东门路、墨江南路、墨江北路、公园前路、公园北路、莲新路、文化路、大桥北路、城北路(建发新村—教师新村)、进士路、沿江南路、沿江北路、兴安路等路段。上述区域、路段全天候禁止通行。本通告
自2020年5月16日起实施
有效期五年
违反上述规定
在中心城区禁行区域
行驶125cc以上摩托车的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
会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
给予相应处罚
对强行通行,不听从公安民警劝阻,拒绝、阻碍执勤民警执行公务的,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小城警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