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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各位车主,
韶关交警部门发出两则
关于机动车及驾驶证的公告,
可能跟你有关,看这里!
机动车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4号)和《汽车报废标准》的相关规定,下列逾期未检验、逾期未报废、客货运车辆临界检验、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、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报废、临近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及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强制注销等车辆进行公告,请车主仔细阅读,尽快前往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。
特此公告
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
2020年5月13日
驾驶证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39号)的相关规定,下列AB证满分、吸毒、A和B类证同责以上死亡事故未构成犯罪、初领实习期满分、期满未换证、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,现公告其驾驶证注销。下列驾驶证逾期未换证、驾驶证逾期未审验、AB证连续两个周期未审验、驾驶证期满后需要审验、AB证实习期后教育考试、驾驶证记分临界满分、记分满分、驾驶证临近换证日期、临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、逾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、实习期延长一年进行公告,请车主仔细阅读,尽快前往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。
特此公告
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
2020年4月16日
请车主仔细阅读,
尽快前往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,
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。
来源:韶关交警权威发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