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扫一扫
据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,近日,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了《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》。
2020汇缴年度,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。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(统制字[1990]1号计算)。
2020汇缴年度,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77元的3倍,即21831元;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(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时调整)。
缴存职工月工资未超过缴存上限的,以实际工资为月缴存基数;月工资超过缴存上限的,以最高月缴存基数21831元为月缴存基数;月工资低于缴存下限的,以最低月缴存基数为月缴存基数。
2020汇缴年度,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%,不高于12%。
年度调整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至9月。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年度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。
来源 | 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